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律师

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流转限制: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交易条件: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
优先回购:申请人购买的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地产转让完税证明或者取得房屋权证届满5年后上市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市政府指定的单位可优先回购。
买卖条件: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土地收益:如果想要买卖限价商品房时,需要看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五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满五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住房使用: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和补充。购房者在购买限价商品房时,应详细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咨询机构,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管理。国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管理措施,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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